陕西西安新城区人才服务中心招就业见习人员公告(人)
陕西西安市新城区人才服务中心招收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机会,结合我中心见习岗位需求,拟招收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见习对象
(一)年、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除外。
2.基本要求
(一)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二)遵守见习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见习时间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见习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见习协议。
(二)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元;见习期内,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2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到新城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
5.联系电话及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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