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朝雨三剑客
三剑客
终于,还是赶在大年二十九这天开车回到家了。
路上人不多,想着大概还有很多战友没能如愿休假。刷到一些视频,是驻守边防的战友们在用他们特殊的方式向大家拜年,同时宣告自己正坚守战位,守护万家团圆。
记得服役的时候,最难过的就是回不了家的年,退役后倒是不存在这样的纠结,但每逢听战友们说起来,还是替他们想家。
退役后的生活,与在部队时差异还挺大的。首先是自由,没人管了,空间似乎很大;其次就是压力,因为生活的每一分钱都需要自己想办法去挣了,养家糊口的压力每天一睁眼就会想起。孩子的奶粉,老人的看病,都需要早些积累。
很多战友离开部队后,充分发挥自己曾经服役的优势,还有部队养成的风度气质,满足了许多粉丝崇拜的期待,另一方面也能贴补家用,这从“尊崇”的角度来说,确实能感到是比较“抓眼球”的。战友们的一举一动,都关联着军人的形象。哪怕是已经退役的战友,也承载着普通老百姓淳朴的喜爱。
因为军人这个群体,就是最可爱的人。
关于如何“依法着军装”,我们曾经出过一期政策介绍,不妨再一起重温一下:
(国家规定:退役军人可依法穿军装!)
文中,提到的有关文件为——《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值得一提的是,第十一条退役军人着服役期间的军装、现工作岗位制式服装、正装(或少数民族盛装)时,应当做到仪容端庄,举止得体。
我们注意到,有的时候,战友们在“着军装”出镜(直播)时,可能妆容过重,或是言语上“口径”过大,有的平台上出现了一些看起来或听起来“奇怪”的直播,让很多熟悉部队的朋友看得心里别扭。
个别身着军装的所谓“主播”,要么浓妆艳抹开启高度滤镜,要么故作姿态行为夸张,还有的直接坐在商品柜前叫卖,嘴里喊着战友的名字心里盯着战友的票子。《西游记》里唱得好,“什么妖魔鬼怪,什么美女画皮?”直播摄像头就像一张照妖镜,清清楚楚照出了一些更深的问题。
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有没有可以评判的权威标准?
有。
较早前施行的《军服管理条例》(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号公布,自年3月1日起施行)——
相关内容可以对照调整: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军服,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第九条现役军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穿着军服的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穿着军服………影视制作和文艺演出单位的演艺人员因扮演军人角色需要穿着军服的,应当遵守军队关于军服穿着的规定,不得损害军队和军人形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穿着军服。
第十条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
第十六条穿着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清清楚楚地就有关问题作了说明,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清清楚楚。但是流量仿佛有无穷的魔力,让每一个镜头前的人学会了“表演”。
再举一种例子,现在短视频平台都在发力军事内容,这响应了国家的重视也体现了大家的